2020辽宁阜新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体检公告

2020-12-18 14:02:08 来源: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 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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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阜新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体检工作即将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9日早上8:00。

地点:阜新市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9号)

二、参加体检人员的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50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请考生自备现金(不支持手机扫码)。

五、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报名同版彩色照片1张,同时自备黑色签字笔;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

3、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禁止吸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适合时补检;

5、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家属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6、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其他事宜请体检人员察看当日发放的《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温馨提示:近视考生自备眼镜,可按照矫正后视力进行检查;体检中心提供早餐。

8、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辽事通绿色健康码进行体检。

请各位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望周知。

联系电话:0418-2680035

点击下载:

阜新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原标题:阜新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fuxin.gov.cn/newsdetail.jsp?id=43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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