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考天津海事局面试公告

2023-04-04 17:55:1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责任编辑: 岁岁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天津海事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经过前期的调剂、面试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样式见附件2),经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后,于2023年4月13日12时前发送扫描件至tjmsahr tj.msa.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于2023年4月14日至4月15日分批进行。面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4月16日分批进行。各职位资格复审、面试日程安排详见附件4。无故不进行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不再补审、补试。确认参加面试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天津津卫大酒店(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6号)。

(三)考生于本职位资格复审当天13:00—15:00期间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每日的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计划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有关体检的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按有关规定承担。

(二)本公告的内容如需要调整,我局将及时通过天津海事局网站或者钉钉、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密切关注天津海事局网站。

联系方式:022-58876940(电话)

022-58876967(传真)tjmsahr@tj.msa.gov.cn(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2023国考天津海事局面试公告附件.zip

天津海事局

2023年4月4日

原文标题:天津海事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msa.gov.cn/page/article.do?articleId=D1E36AA0-D753-4481-8B21-C2156107783B&channelId=0A6866CC-C1DD-4AF6-A9B9-5C7E7CB8C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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