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应届毕业生身份怎么界定,进来了解一下

2024-05-05 18:00:08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公考小主
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政策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公务员应届毕业生身份怎么界定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政策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要说明的应届生专指考试当年顺利毕业的毕业生上述第一和第二类人员虽也可报考要求为应届生的公务员职位但并非也叫应届生,只能理解为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届生资格,可按应届生对待,而第三类人员是属于应届生身份的。
提醒:以上只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而各地方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政策目前还比较乱,各地可能会有自己不同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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