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天水考区公务员考试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2023-04-28 09:44:12 来源: 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 责任编辑: 芒果

根据《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天水考区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取人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天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共292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体检初步定于5月中上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考录办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市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市考录办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确定后,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当天上午7:00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核对证件材料后分组、收缴手机。分组结束后未到达体检集合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约600元,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具体数额以体检医院实收为准,须增检项目的费用,按相关标准另行收取)。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除以上两种证件材料外,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体检前应注意休息,调整饮食结构,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体检当天应空腹,不要饮水进食。女性考生如在妊娠期,须事先向市考录办报告。

5.参加体检人员亲属不得跟随或以任何方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否则对体检人员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6.在体检过程中,参加体检人员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7.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体检正常秩序。

8.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9.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该职位经省、市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再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递补人员不再发布公告,由市考录办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38-8214550,8380368

附件: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天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原标题:关于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天水考区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gsdj.gov.cn/fenpingtai/index.html?platformId=45#/artical/287424?index1=1&index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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