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牡丹江考区)体能测评、体检的通知

2022-05-19 13:19:15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夜弥

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拟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对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牡丹江考区)考生进行体能测评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牡丹江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需加试体能测评的考生。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本次考试的录用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未携带齐全者不得参加测评。

(3)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体能测评集合时统一上交。

(4)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进行一次测评,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该职位不进行递补。

(5)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和鞋。自集合起至考试结束,手机等电子设备需关机由体能测评组织人员保管。

(6)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以及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7)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配合扫码测温和“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等事宜。现场等候进行体能测评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

二、体检工作

1.体检对象

报考牡丹江市各级机关单位职位,且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合格方可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3.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本次考试的录用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体检,未携带齐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3)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穿着带有金属的上装。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6)体检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直接向考生收取,考生需携带现金。

(7)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准私留通讯工具,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8)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9)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配合扫码测温和“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等事宜。现场等候进行体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关于对参加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牡丹江考区)考生的防疫提示》相关要求进行准备。如防疫政策有变化,以本地防疫指挥部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2.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违反规定影响体能测评和体检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鉴于当前疫情等不稳定因素,体能测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牡丹江市2021年度公检法司及边境县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通知群(微信群)公布,请2月26日在牡丹江市第二高级中学参加面试并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务必于5月18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群聊(仅限考生本人入群,入群须备注“报考岗位+姓名”,无备注人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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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453-12345

业务咨询电话:0453-6171262 

附件: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7日  


原文标题:关于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牡丹江考区)体能测评、体检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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