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牡丹江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的通知

2022-08-08 11:14:41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夜弥

各位考生: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牡丹江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人员范围

体能测评的人员范围:报考牡丹江市各级公检法司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公示,需要加试体能测评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定于2022年8月9日(星期二)在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采取分组方式进行,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

集合时间:2022年8月9日15:00。

集合地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体育馆(牡丹江市开发区兴隆街18号)

(三)项目和标准

按照《2022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和面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未抵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2.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其他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测评,不允许进行2次补测。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考生须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考生可自备饮用水。

4.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冒名顶替、无理取闹、扰乱考务秩序、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场地,谢绝家属陪同。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6.考生须详细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牡丹江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453-12345),特别是外地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和住宿,以免耽误考试。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体能测评阶段)》(附件3),并于体能测评当日入场时,交与工作人员查验、留存。

7.考生在进入测评现场前,应提供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等候进行体能测评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1.5米),主动避免人员聚集。近期,如考生有发热等特殊状况或可能涉及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应及时如实报告,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8.如考生身体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需本人于8月8日17时之前提出申请,并提供三甲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以及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等),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一)人员范围

体检人员范围:报考牡丹江市各级机关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员公示的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经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9日(星期二)、10日(星期三)早6:30集合。具体时间和分组情况见附件2。

地点: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西侧会议中心(牡丹江市江南卧龙街与率宾路交叉口南200米)。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抵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贴好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用50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须扫码支付)。

3.考生须详细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牡丹江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453-12345),特别是外地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和住宿,以免耽误考试。考生须如实填报《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体检阶段)》(附件3),并于体检当日入场时,交与工作人员查验、留存。

4.考生应在进入集合地点前提供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集合地点,经查验后手机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等候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1.5米),主动避免人员聚集。

5.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或扰乱体检秩序行为;体检期间,考生手机等通讯设备需关机上交;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在接受体检前需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要着装轻便,便于脱换。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处于孕期中的,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

8.参加体检考生须在8月8日15:00前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编辑短信“姓名+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同意参加体检”,发送至15765117203(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0453-6171262

0453-6171949

附件.zip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2022年8月8日

 

原文标题:关于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牡丹江考区体能测评和体检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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