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农垦检察机关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2023-03-16 16:17:15 来源: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海艳

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农垦检察机关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根据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安排,现就报考建三江人民检察院、绥北人民检察院职位的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1.报考建三江人民检察院、绥北人民检察院职位且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2.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计划》所含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所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0日14:00

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0号)

三、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需要学历认证的应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2.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1)。

3.职位招考条件中有户籍限定要求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4.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考生需提供任职回避承诺书原件一份(承诺书参照附件2)。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7)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8)任职回避承诺书。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本人必须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与招录单位联系并提供书面放弃声明(附件3)。提醒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本人须在资格确认表上签字。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联系电话:0451-58630083

附件1-3.zip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

2023年3月16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农垦检察机关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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