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2021-03-30 14:46:42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星辰

上岸鸭公考快讯!一年一度的省考联考又开始啦,各省市地区联考笔试也都按计划有序进行中,很多同学都打算接下来从事公务员这一职务,但对于公务员的招聘要求和流程却还不是不太清楚,今天我给大家整理了湖南省最新的公考招聘要求,值得仔细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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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5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定2014年12月29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2020年10月23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修订2020年10月27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第三条公务员录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四)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依法依规办事。

第四条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政策和考试内容应当体现分类分级管理要求。

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六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体检;

(五)考察;

(六)公示;

(七)录用审批或者备案。

必要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第七条本省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在职位资格条件设置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第八条招录公务员应体现重视基层导向,招录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可以适当调整有关资格条件。

第九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报考者报名和参加考试。有残疾人参加考试时,根据需要予以协助。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十条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是全省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制定全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市州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一条市州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授权与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及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公务员录用有关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考试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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