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20-10-14 15:48:45 来源: 国家公务员局 责任编辑: 栗子酱

近日,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快来看看吧~

第1页.png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十二、本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6dbf43a4016dc418894e0006&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3002000c&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a324000d

需要更多山西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资讯、备考资料、考试攻略、名师辅导!请添加公考小助手微信:gdsay06,公考相关疑问一对一为你解答!

上岸鸭公考,一切只为成功上岸!

吉A班班.jpg

相关阅读

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

公务员范围规定

常见问题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查一查
我能报考什么职位?
全国
请选择类型
国考
省考
一键查询合适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