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22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05-09 17:27:47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wink

依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上半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22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成绩,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名单查看下列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9:00—18:00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永陵路25号(四川省经济合作局304

室)。

(三)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考生须携带《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其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2.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场。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请所有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四川省经济合作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工作,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22日(星期日)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永陵路25号(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二)面试注意事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管理。

(三)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川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简称“入川码”),按弹窗信息提示,于24小时内凭临时弹窗和身份证在目的地就近免费完成1次核酸检测,否则“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将变成黄码影响出行,检测结果阴性后将恢复为绿码。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川内、川外考生均须提供资格审查当日和面试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资格审查和面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6.按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注:A、B类地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

7.资格审查当天和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为避免影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七)有上述第(五)款情形,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招录单位。

(八)有上述第(五)款情形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候考,待同一考室其他考生全部完成面试后再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一)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考生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均应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18200301059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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