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2021-02-22 18:02:15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编辑: 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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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考察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级相关招录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单位),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以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二)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并及时报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予以登记。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精神,本次招考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26-2331722(市委组织部干监科)

0826-2733150(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一)由于本次招录的笔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尽量避免因报考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而导致的系统拥堵或无法报名的问题,建议广大报考者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耽误报名事宜。

(二)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项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公告,均采取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及时关注网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留下常用联系方式,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身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考生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826-2390075(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报名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0826-2399232(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826-2349969(广安市票据监督中心)

0826-2332726(广安市文物管理所)

0826-2332726(广安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0826-2333044(广安市交通规划建设技术中心)

0826-2363238(广安市水产站)

0826-2226071(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0826-2889605(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0826-4822721(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0826-5552805(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0826-6211765(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0826-3226387(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附件:2021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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