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9

2020-01-01 00:00:00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甲顾及多年夫妻情分,将农药倒掉,从而有效的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甲是自动放弃犯罪的,故A项属于犯罪中止,不当选。

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包含:①具有犯罪动机;②已经做好犯罪准备;③被动停止犯罪行为;④尚未着手。B项中,乙尚未实施抢劫行为,被动停止犯罪(因此小区保安的阻拦而停止),符合犯罪预备要件,故B项正确。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故C项满足“以出卖为目的,收买婴儿”的行为,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不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丁实施抢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成立犯罪未遂。D项中丁已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反被该女制服)而为得逞,故D项属于犯罪未遂,不当选。


因此,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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