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阆中市事业单位考试有加分政策吗?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3-05-22 16:29:36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豆沙

四川南充市阆中市事业单位考试有加分政策,需要提交多项材料,事业单位笔试成绩等于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加上政策性加分,下面是相关内容的具体介绍,来看看吧。

一、四川南充市阆中市事业单位考试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四川南充市阆中市事业单位考试政策性加分所需材料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规定时间内(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阆中市七里街道巴都大道167号),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信息、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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