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关于选聘科研助理的通知

2023-05-23 10:19:32 来源: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 翡珂

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发布: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关于选聘科研助理的通知,详情请阅读下文!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精神及《陕西师范大学面向应届毕业生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相关要求,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面向校内2023届毕业生选聘科研助理8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二、选聘条件及岗位

应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能在2023年7月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及团队合作精神,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

(四)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应资质证明;

(五)符合学校编制外人员招聘的其他条件,优先考虑有较强独立研究能力的研究生。

三、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的管理和待遇规定根据《陕西师范大学面向应届毕业生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执行。详见《关于从2023届毕业生中选聘科研助理的通知》http://kjc.snnu.edu.cn/info/1076/10225.htm。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填写《教育学部科研助理报名表》、《陕西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审批表》,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联系方式中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姓名+科研助理”;

2.报名截止日期:5月31日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审核

教育学部根据报名情况,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材料,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三)考核

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知识储备、工作态度、综合能力等,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85308047

邮箱:jxyx snnu.edu.cn

原标题: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部关于选聘科研助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new.xafa.edu.cn/info/1041/79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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