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滁州市市直机关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2023-07-05 09:20:26 来源: 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责任编辑: 沫沫

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机关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机关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递补1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详见下表)。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8:30-11:30,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地点: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办公室(滁州市政务中心南一楼152室)

联系电话:0550-3044556

(三)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的有关规定详见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机关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2023年7月4日

原标题:2023年度滁州市市直机关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链接:https://sgc.chuzhou.gov.cn/xwzx/tzgg/1104315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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