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资格复审公告

2023-07-21 14:49:42 来源: 坦洲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海艳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考生入围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安排
 
1.党务行政办事员(20230101)、档案管理员(20230102)、宣传文化办事员(20230103)、农业技术员(20230104)、农业技术员(20230105)、水务技术员(20230107)、水务技术员(20230108)岗位: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8:45-12:00;
 
2.水务技术员(20230106)、工程技术员(20230109)、信息化技术员(20230116)岗位: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45-17:30;
 
3.综合办事员(20230117)、综合办事员(20230118)岗位: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上午:8:45-12:00;
 
4.工程技术员(20230110)、工程技术员(20230111)、会计(20230112)、食品技术员(20230113)、综合办事员(20230114)、综合办事员(20230115)岗位: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45-17:30。
 
(二)复审地点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406室(坦洲镇工业大道70号)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须携带如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需附有电子照片,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验原件,收复印件);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5)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复核
 
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咨询电话:冷小姐,陆小姐,0760-86736214(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原文标题: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s.gov.cn/tzz/rsxx/content/post_2303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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