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关于开展引进人才考核(第二批)的通知

2023-09-06 10:32:58 来源: 石家庄铁道大学人事处 责任编辑: 翡珂

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发布:石家庄铁道大学关于开展引进人才考核(第二批)的通知,详情请阅读下文!

各有关引进人才:

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铁大人〔2019〕239号、铁大人〔2021〕50号),现就做好引进人才考核(第二批)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体现立德树人根本标准,把师德表现和教学成效作为考核首要条件,对师德有问题或无故没有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考核的人员范围

2020年6月及之后入职的,适用《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铁大人〔2019〕239号、铁大人〔2021〕50号)的引进人才,已完成工作任务的,未申请过考核或未通过考核者,可申请参加本次考核。

(第一批考核已结束,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者即未通过第一批考核)

三、考核的实施

考核的目的是确认引进人才的目标达成度,评价是否达到目标。根据工作安排,引进人才考核(第二批)将在9月份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9月6日-7日,申请考核的引进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引进人才考核汇总表》(见附件),申请本次考核的业绩成果以学校科研信息系统为准,暂不能填入系统的业绩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并在《汇总表》备注栏写明具体成果信息。

2.9月8日,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考核的引进人员信息,填写单位意见,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开元楼109),电子版发邮箱:zhaowl stdu.edu.cn。

3.9月11日-15日,职能部门审核材料。

四、待遇的兑现

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20%预留安家费;考核不合格者,如来校工作已满3年(入职时间在2020年8月及之前),20%预留安家费不再发放,如来校工作未满3年,可于后期再次申请参加考核;来校工作已满3年(入职时间在2020年8月及之前),且未申请参加考核者,20%预留安家费不再发放。

联系人:赵万里联系电话:87935135

人事处

2023年9月5日

附件:引进人才考核汇总表

原标题:石家庄铁道大学关于开展引进人才考核(第二批)的通知

原链接:http://rscnew.stdu.edu.cn/notice/1565-2023-09-05-09-26-42.html

常见问题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查一查
我能报考什么职位?
全国
请选择类型
国考
省考
一键查询合适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