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临沂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临沂启程学校工作力量,现面向符合条件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临沂启程学校是临沂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教育局协管,专注于未成年人专门矫治工作。学校坐落于罗庄区册山街道唐沙沟村,占地面积67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学校实行无寒暑假制度,学员均为男性,日常工作需执行轮流值班机制。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具体岗位、计划人数及详细要求,详见《2025年临沂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临沂启程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临沂市市直单位、县区及乡镇(街道)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中小学、职业院校、幼儿园教师,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以及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在临沂市工作的人员);临沂市开发区内具有原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经审核推荐后可报考。注:现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贴、自收自支的人员不得逆向报考。
(二)基本资格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业务素质良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品行端正;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说明: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年度考核结果等,以干部档案中组织审核认定为准;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1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任职情况为准。
(三)不得报考情形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按照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按照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岗位计划表》可通过临沂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linyi.gov.cn/)查询。关于岗位相关事项咨询,可按《岗位计划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报名安排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2日16:00,具体步骤如下:
网上填写信息:登录临沂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linyi.gov.cn/),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电子照片需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报名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
下载填写《报名推荐表》:下载并按要求填写《2025年临沂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临沂启程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县区、乡镇(街道)报考人员,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区委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所在单位需履行推荐把关责任,择优推荐符合条件人员。
上传《报名推荐表》: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JPG电子文档(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上传至报名系统,进入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及报考岗位,修改后需重新填写《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三)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信息及《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查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4:00至12月12日17:00。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5年12月12日16:00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终止其选聘程序。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计划或取消,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及《诚信承诺书》打印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2025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2025年临沂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临沂启程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五、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考试内容:采用闭卷答题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临沂市司法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25年12月下旬登录临沂市司法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选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未达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公告:面试相关安排将通过临沂市司法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组织: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六、考察与体检
(一)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未参加面试的,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选聘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1.5:1(具体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考察组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全面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考生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放弃的,相关情况将报组织人社部门,书面通报推荐单位并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七、公示与录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选,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唯分取人),在临沂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到岗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保持原单位标准不变,一般不晋升职务职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取消选聘资格,视情节追究责任。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相关事宜按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临沂市司法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由选聘部门(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沂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临沂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1日
原标题:2025年临沂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临沂启程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