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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2023年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3年青海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04月06日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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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上半年成都市龙泉驿区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对象:(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持有效的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龙泉驿区的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二)驻龙泉驿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三)持有龙泉驿区居住证且居住在龙泉驿区的港澳台居民;在龙泉驿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23年04月06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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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春季成都市郫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本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
    2023年04月06日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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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辽宁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023年04月06日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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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2023年04月06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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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上半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3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河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03月28日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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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上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3年03月28日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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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上半年全国各省份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陆续更新)
    2023年上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三月下旬陆续开始,高顿教师整理了大家比较关心的全国各地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的相关内容,符合认定条件、且计划于本年度获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注意收藏本页面。全国各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陆续发布中,高顿教师整理汇总了各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点击标题即可查看认定公告。
    2023年03月28日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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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3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03月28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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