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遴选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2022-07-21 08:49:31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海艳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得分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测查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遴选机关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本单位没有网站的,通过适当方式发布并通知相关人员。考生可以拨打遴选机关电话查询笔试成绩。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需按遴选机关要求提交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2、面试

面试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重点测查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3、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包括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价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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