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株洲茶陵县事业单位不能报考情形

2022-08-24 08:59:18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可橙

2022湖南株洲茶陵县事业单位不能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县在编人员不得应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9.本县在编在岗人员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形的不得应聘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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