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考成绩计算公式有几种

2023-03-14 15:16:40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沫沫

吉林省考成绩计算公式有三种,根据不同的职位有所不同。比如: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组织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组织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职位有不同的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组织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专业科目×30%)×60%+面试成绩×40%。

组织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折算及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各考区通过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发放成绩单等方式,公布考生个人考试成绩。

面试

在以上考试成绩和测评结果合格的考生中,原则上按照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其他职位的考生,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根据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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