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深圳市考资格初审方式

2023-03-15 15:03:13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海艳

1、资格初审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资格初审由招录机关负责,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A、B类考生登录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资格初审材料扫描件,不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布。

2、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

专业综合职位组考生需先进行“志愿”填报方可参加资格初审,其他职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参加资格初审。

1.专业综合职位组“志愿”填报。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警察职位按职位数1:6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2)职位选择阶段,入围考生在本职位组内同时选择多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平行志愿”职位(数量不限)。考生未选为“志愿”的职位,视为考生放弃该职位。未在规定时间选择任何职位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确定资格初审对象阶段。职位选择阶段结束后,由系统根据职位空缺、成绩排序、考生意愿确定资格初审对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选择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前一志愿无职位空缺的,则检索下一志愿。

(4)确定资格初审对象后由对应的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审核。

(5)因考生放弃职位选择、未通过资格初审等原因产生职位空缺的,招录机关可按成绩顺序依次在职位数1:6的比例范围内进行递补(警察职位除外)。

(6)已被某一职位确定为资格初审对象的,不再参与其他职位的资格初审、递补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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