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兼公共基础知识。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兼公共基础知识。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拟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拟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材料:
①《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⑦报考“专技岗十级”岗位的人员如已获得博士学位的须提供担任中级工程师的聘书、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须提供担任助理工程师的聘书、从事本专业2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大学本科毕业的须提供担任助理工程师的聘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⑧报考“专技岗十二级”岗位的人员须提供2年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工作证明(附件5)、劳动合同、社保养老缴费明细、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
⑨承诺书(附件4)。
⑩岗位所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