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含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下同)负责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400-600-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