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制考试的成绩计算方法

2021-05-11 17:27:15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夏风

教师编制考试的成绩计算采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记分方式,按名次排名录取。一般笔试、面试成绩各占一半,部分地区四六划分或者三七划分(以当年招聘发布的简章为准)。笔试合格线由各地教育局统一划定。

教师招聘考试没有全国统一的分数线,中小学教师招聘是各地自行组织的,要根据当地的考试难度、招聘情况来决定。而且进入面试的人员不是根据分数线来定的,一般进入面试有一个进面比例,比如岗位要1个人,进面比例是1:2,那么就是笔试前两名进入面试。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也有地区是15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般考生的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具体参考各省份各地区招聘公告,不同地区对笔试和面试的权重倾斜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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