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报考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