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考笔试科目

2021-05-27 16:25:15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Echo

湖南省考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专业科目:招警专业科目、法律专业科目、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分为通用卷和乡镇卷。县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通用卷)两科。

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乡镇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通用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常见问题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查一查
我能报考什么职位?
全国
请选择类型
国考
省考
一键查询合适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