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政策解读3

2020-07-10 14:03:59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ququ

云南省2020年公务员考试报名通道已经开放了,相信大家都已经陆续报名了吗,但是也可能存在很多疑问,现在就跟随高顿一起来探索下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政策解释吧。

七、关于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部门人民警察职位及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其他职位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与公安部的有关答复意见,“在体能测评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八、关于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如何确定?

1.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各职位的成绩排名。职位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相对成绩高的排名靠前,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并列排名的存在将影响后续排名,例如,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

2.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2份笔试准考证、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0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详阅本指南其他部分。

(三)毕业证或学位证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专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州市级教育局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对于其他非国民教育的毕业生,一般可补办毕业证书,故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四)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填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均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九、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中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三)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页上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

(四)什么时间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要求等由招录单位确定。考生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或者招录单位网站查询。

(五)专业能力测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能力测试由省级招录单位或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或者招录单位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六)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由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或者招录单位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单位电话咨询。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一)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二)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有哪些?

公务员招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主要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根据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的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根据选调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选调生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根据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三级、四级消防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报考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根据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文件精神,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因工作表现突出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见义勇为等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人员,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一般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根据需要也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统一组织。

(四)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并进行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

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监狱、戒毒系统所有职位均为人民警察职位,适用特殊体检标准里视力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条款。

(五)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初次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六)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单位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

(七)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招录单位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关于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处理

(一)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单位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

报考人员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报考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5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情况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单位或者考试机构将视情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通报。

(三)《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视为违反了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事后处置。报考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如何送达?

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等文书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和报考人员备考

(一)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云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录用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会接收到什么信息?

为保证报考人员信息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冒用公务员主管部门名义向报考人员发送虚假或诈骗信息,特此提醒:

1.涉及全体报考人员应该知晓的通知,通常情况下只在官方网站发布,各级机关一般不会仅使用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

2.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阶段,招录单位可能会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联系报考人员告知一些注意事项,接到此类电话或电子邮件后可按官方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用人单位予以核实。

特别提醒,各级机关不会向报考人员发送有关教材、培训、补交费用等通知。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备考笔试须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应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给正常参与后续招考流程带来不便。

十三、关于《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仅适用于2020年度云南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如拟咨询指南中未列出的政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yngwykszx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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