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河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全省计划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9134人,具体招考职位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对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对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方式完成学业的人员,放宽至2023年1月底前取得毕业证;
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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