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同等学力申硕为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主要面向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申请人,通过课程考试、国家统考及专业考核后授予硕士学位。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名条件
基本要求:申请人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且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以上(部分专业需学士学位后即可申请)。
专业限制:部分学科如口腔医学类要求本科专业对口,且申请的专业需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其他学科(如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接受相近学科背景申请。
材料提交: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外语水平成绩、科研成果、单位推荐信等材料,部分专业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培相关证明。
二、报名与录取流程
材料审核: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确认。
信息填报:录取前需登录学信网完善个人信息,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如口腔医学专业需在8月20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
择优录取: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原则,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三、培养与考核要求
课程学习:与全日制研究生采用相同培养计划,需通过课程考试(按在校研究生标准考核)及国家统一英语考试(每年3月报名,5月考试)。
能力考核:
临床专业:需完成住院医师规培并通过临床能力考核(含病例答辩、病例分析等)。
学术型专业:需发表相关学术成果,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要求与全日制一致)。
学位论文:论文撰写、评阅及答辩标准与全日制相同,申请人需在注册后六年内完成答辩,否则申请失效。
四、学位授予
通过所有考核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公示三个月无异议,颁发硕士学位证书。需注意,该学位仅表明学术水平达到硕士要求,不涉及学历变更。
五、注意事项
唯一性要求:申请期间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申请。
费用与时效:需按校方规定缴纳费用,且申请流程需在六年内完成。
联系方式:
口腔医学专业:0931-8668666(住培办)。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0931-8910247(赵老师)。
申请人需根据自身专业背景选择对应学院,并关注材料提交及考试时间节点,确保顺利完成申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