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大同等学力申硕!211/985心理学方向免联考硕士!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值得关注!作为“211”“985”“双一流”师范名校,心理学学科实力强劲,本科获学位+3年工作经验可申。学习以线上为主,需通过校考、国考及论文答辩,适合教育、心理从业者系统提升专业能力与学历背景!

心理学!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01学校简介
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2个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学科专业体系覆盖12个学科门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19位。
建校70余年来,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优师工程”、“U-G-S”教师教育新模式、面向造就卓越教师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新模式、着眼“未来教育家”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等改革成果,多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
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建有国家级、部委级科技创新平台18个,部委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10个,近年来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4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6项。
02同等学力项目介绍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课程学习班的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西北师范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依据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03招生专业
心理学
注:以上各专业课程设置如有变化,以当年最新培养方案为准。
04申请报名条件
申请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满足完成学业所需条件。
05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者(即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在教学、科研、专业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三)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简称“校考”)。
(四)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五)其他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
06培养方式
按各学科同等学力申硕培养方案规定开设课程,学习方式以线上学习为主,结合线下学习、自学辅导、导师指导等多种形式。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阶段和申请学位(学位论文)阶段,须经过以下三个环节完成学位申请工作。
(一)课程学习:
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并办理入学后,即可进入指定平台开始课程学习。课程学习科目、学分、考核方式等均按照申请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试考核后,可获得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认定的成绩单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申请人须在四年内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二)学位论文:
获得结业证书并通过“国考”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送审通过后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第一次论文送审或答辩未通过,参加第二次送审及第二次答辩者,应在送审通过后半年至一年内参加第二次答辩(相关事宜遵从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规定)。答辩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学位授予审核评定: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完成必修环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经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授予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07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联系老师准备相关报名资料,递交审核,等待初审通过。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及图像采集,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注册的ID号: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蓝底2寸证件照片(3张)、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査询)、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A4纸打印2份);
3.《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4.《东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入学须知》一式2份。
(三)资格审査:
学校对申请人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査的名单在东北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同等学力申硕)官方网页上公布。
08其他事项
(1)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提交申请后办理相关手续。
(3)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政策变动,均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