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8-03-13 22:32:02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阑珊处

2018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已于2018年3月13号发布了公告,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也都已经确定啦,同学们要注意时间节点哦。对于此次公务员考试,高顿公考也为大家准备好了完整的公告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6日至2000年3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以《职位简表》中的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在政审考察环节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有关规定,我省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8.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特别提示: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职位简表》中按照《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9.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1.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人员和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人员的就业经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时间算起。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

12.面向“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当地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已被当地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只能在取得原单位同意后,报考其他职位。

1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1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报考指南》等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职位简表》,详细了解招录单位、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资格条件等,再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8年3月16日08∶00至3月23日18∶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gwyexam/login/login_qt/dfdAdG.htm),或通过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提供的“甘肃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入口”,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报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由职位所在的市州和省直招录单位负责,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08∶00至3月24日18∶0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17日至3月23日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3月23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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