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2-11-21 09:06:45 来源: 北京组工 责任编辑: 桔子

4.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5.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6.哪些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市级招录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区级机关根据需要可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7.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3.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5.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视为违反了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事后处置。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6.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八、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者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九、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23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第二章常见问题解答

一、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点击“忘记密码”链接,可使用注册时的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使用重置密码登录系统。

二、姓名、身份证号有误怎么办?

1.只办理考生姓名中有错别字、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

2.考生须在2022年11月21日9:00至11月30日期间,注册并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线上办理系统”(网址:http://bjkwzz.cptae.com/bas/),并按要求办理信息修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理系统。

3.考试报名截止后,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三、照片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考生可在系统中重新上传。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报考者须致电招考单位,请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重新上传。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重新上传。

4.考生已缴费。考生须在2022年11月21日9:00至11月30日期间,注册并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线上办理系统”(网址:http://bjkwzz.cptae.com/bas/),并按要求办理信息修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理系统。

四、个人信息(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之外)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可自行修改。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须致电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自行修改。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自行修改。

4.考生缴费后发现信息有误,可与招录机关联系,提供需要修改信息的证明材料,由招录机关认定后可不再修改。

五、如何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

报名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和“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各职位报考人数查询”,输入职位代码后,即可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更新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9:00和18:00(11月25日只更新一次,更新时间为9:00)。

六、选择居住地,会被安排到所选区域参加考试吗?

考生考试地点将根据全市考点情况统一安排。

七、关于网上支付

本次考试的报考费用采取网上缴纳的方式。只有在规定时间提交职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方可进行支付。报考者可使用指定银行的网银或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

1.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报考费50元。

2.如网上银行和报名系统均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已经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4.本次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将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报名注册手机(请考生尽量保持报名注册手机号在此期间不做变更)。考生可在【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领取电子票据操作指南》(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选择“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5.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收到电子票据信息不全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kszxcw 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关于疫情防控

目前,考生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相关部门报备,抵京后进行“3天2检”(抵京后24小时内完成第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前居家不外出。考生应在考前7天在京备考,进入考场要求详见准考证文字。

疫情防控要求将随疫情形势实时调整,请保持预留的本人手机号畅通,随时关注短信提醒。也可查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

咨询电话:《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9:00-18:00

 

原文标题: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原文链接:https://www.bjdj.gov.cn/article/42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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