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开始报名!2023重庆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2023修订版)

2023-01-12 09:19:34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海艳

2023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公告正式发布了,2023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3919名。报名时间定在2023年1月12日上午9:00至1月17日上午9:00,各位考生可以抓紧时间报名,报名入口已经正式开通!

第一章报考政策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职位需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学位)的人员才能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符合《公告》及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报考者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方可报考?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公安特警职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4.报考乡镇机关职位的,对服务年限有什么要求?

对报考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区县辖区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除本区县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对报考

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我市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包括18个区县,具体为: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南川区、潼南区、开州区、武隆区、城口县、丰都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5.职位表中其他要求栏目注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具体范围包括4类人员:一是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其服务期至少满2年及以上;二是参加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其服务期至少满3年及以上;三是参加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其服务期至少满2年及以上;四是入伍地、退伍地或户籍地为重庆市辖区的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另外,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3年且历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本区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

6.职位表中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本科及以上”“本科学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差别是什么?

“专科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即要求报考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而“本科学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则要求报考者取得相应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

7.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近年来,我市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有哪些倾斜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面向本区县(自治县)户籍和邻近区县(自治县)户籍的人员招考。

9.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重庆市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0.本次招录中的“2023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2023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并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学位证书。

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3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11.报考者在报名参加重庆市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参加重庆市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我市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录用人选。

12.面向退役军人招考有什么政策?入伍地、退伍地或户籍地为重庆市辖区的服现役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单独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考的职位;入伍地、退伍地或户籍地为重庆市辖区的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既可以报考单独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考的职位,也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

13.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4.“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计算?“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满2年(对年对月)。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5.部分职位“其他要求”中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如何认定?

对“相关工作经历”的认定,由招录机关负责认定和解释。“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

16.部分职位“其他要求”中要求通过某类考试,具有某

种执业(从业等)资格证、职称等,其通过或取得的时间应是何时?

除《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2023年1月31日前通过或取得。

17.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的职位,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年龄有不同要求。见本指南第2问。

(2)需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

(3)体检标准特别是视力标准有特别规定。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及职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4)考察有特别规定。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考察对象须符合公务员考察规定标准。考察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关于报名要求

18.什么时间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3年1月12日上午9:00开始,至1月17日上午9:00结束。

19.报名方式是什么?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

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3年重庆市公务员招录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三、关于报考职位

20.报考者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1.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信息?

在照片审核通过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照片审核通过后,则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2.是否会公布每个职位的报名数据统计情况?在哪里查看?

为方便广大报考者了解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从报名开始日的第2天(1月13日)起到1月15日止,每天上午11:00左右,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栏”,公布各职位报名相关数据。此后,不再公布每日报名数据,待缴费结束后再公布最终报名数据。

特别提醒:为防止大量报考者集中在临近报名结束时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报考者审慎把握报名时间。

23.可否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

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报考者,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可持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所列专业报考。

24.如何判断报考者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即可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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