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成都市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2021-02-22 16:48:34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编辑: 花花

上岸鸭公考带来四川成都地方公务员招聘信息,关于2021年关于成都市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各位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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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范围

(一)招考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余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也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考范围:面向全国。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除本方案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1年2月24日(报名第一日)。

三、招录单位及职位

招录单位、职位、录用名额及职位要求等详见《成都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及问题解释工作由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市级招录机关(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备注、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审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审查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招录机关(单位)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资格审查单位(职位表招录机关咨询电话栏)进行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下列报考者可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28-61802793)确认后,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至邮箱(kszxkweb 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在1—2个工作日内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及缩减、取消录用名额的情况将于2021年3月11日前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相同(相近)职位。

(四)准考证打印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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