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深圳市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3-01-30 09:15:41 来源: 深圳组工在线 责任编辑: 海艳

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32.考试时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港澳籍考生应提供报名所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方可进入考场。

33.准考证有何用途?

准考证是笔试至体检阶段各环节须提供查验的证件之一,请及时打印并做好备份,建议打印多份备用。由于笔试、体能测评、专业测试、面试及体检等现场不具备上网及打印条件,请按要求提前准备准考证,以免因无法提供准考证不能通过现场查验而错过考试(测评)。

34.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需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35.笔试地点在哪里?

本次考试仅在深圳市设置考场,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笔试考点及座位全部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安排,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建议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36.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个别考试科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除《财务审计素质测试》《经济金融素质测试》考试外,其余科目考试均不能使用计算器。参加考试使用的计算器须为普通的计算器,不能具有存储、摄影摄像、无线接收发射、语音等其他非计算功能。除考试大纲有规定的考试外,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使用计算器,适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7.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

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

38.对违规违纪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认定报名无效、终止录用程序、取消报考(考试)资格、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五年内或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

39.《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0.如何理解雷同卷识别?

雷同试卷鉴定是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打击考试作弊行为,保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进行雷同试卷鉴定,对报考者异常试卷进行甄别。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41.专业综合职位组报考者如何进行职位选择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

①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警察职位按职位数1:6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②职位选择阶段,入围考生同时在本职位组内选择多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平行志愿”职位(数量不限)。考生未选为“志愿”的职位,视为考生放弃该职位。未在规定时间选择任何职位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数量不足或不合理而落选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如:某职位组有10个职位,A考生填报“志愿”时仅选择了9个职位,未将市XX局XX职位选为“志愿”,则A考生不能参与该市XX局XX职位的资格初审,如果A考生选择的9个职位均已被排名在其之前的考生选满,9个职位均无空缺,则A考生直接落选,不进入下一环节。

③确定资格初审对象阶段。职位选择阶段结束后,由系统根据职位空缺、成绩排序、考生意愿确定资格初审对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选择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前一志愿无职位空缺的,则检索下一志愿。例如:考生报考A职位组,该职位组共招录20人,则A职位组成绩前60名为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系统内填报“平行志愿”职位。确定资格初审对象时,按照成绩顺序依次对各考生的志愿进行检索,先检索考生的第一志愿职位是否有空缺,如有则考生成为第一志愿职位资格初审对象,如无则顺位检索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等。

④确定资格初审对象后由对应的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审核。

⑤因考生放弃职位选择、未通过资格初审等原因产生职位空缺的,招录机关可按成绩顺序依次在职位数1:6的比例范围内进行递补(警察职位除外)。

⑥已被某一职位确定为资格初审对象的,不再参与其他职位的资格初审、递补和面试。

42.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需上传哪些材料?

报考人员除了需要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籍考生应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外,以下情形还须另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以成人教育、自考、夜大、业大、函授、网络教育、在职学习等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之一:报名首日前为深圳市户籍的深圳户口簿(深圳户口卡或深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亦可);户口已迁出深圳的深圳生源,须提供深圳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证明或有关学籍证明;父母、配偶户口在深圳的人员,须提供报名首日前的结婚证、深圳户口簿等证明。

(2)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有明确的起止时间且截至报名首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下列经历证明材料之一: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聘任(用)合同(协议书)、工作协议、工资证明、营业执照、离职证明和转业、复员、退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或截至报名首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多份经历证明材料。经历证明材料中必须列明各项经历的起止时间。

(4)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就读院校提供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5)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必须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6)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至报名首日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材料。

(7)职位要求“1年以上国(境)外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累计满1年(365天)以上国(境)外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如出入境证件、工作签证、劳动合同等。

(8)港澳籍考生除需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交本人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其他国籍、无内地户籍的个人声明。

资格初审具体要求将会通过公告的形式公布。

43.体能测评有哪些规定?

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各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44.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录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招录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报考人员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人选。

45.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哪些?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相关职位(含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中的部分职位)录用公务员,其相关项目应按照该标准执行,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体检标准仍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其他部门招录公务员,都要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6.对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是否有身高或体重要求?

没有。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须参加体能测评,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

47.对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视力有何要求?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不合格。

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痕迹检验、刑事技术、监管场所医学类职位,司法行政部门狱医、心理矫正类职位的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

48.色弱能否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等公安技术工作的职位?

不能。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类职位的,色弱,不合格。

49.乙肝病原携带者能否报考特警职位?

不能。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特警类职位的,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

50.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其他

51.若某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或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面试名额,该职位是否会被取消或削减招考名额?

若职位报考人数小于面试名额或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小于面试名额,均不会取消职位或削减招考名额,只要职位有人报考都将正常开考。

52.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什么?

仅适用于深圳市2023年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

原标题:深圳市2023年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zb.sz.gov.cn/tzgg/content/post_933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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