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国企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真题解析,备考生不容错过

2023-06-25 17:04:34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小云

一、央国企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题目

1.根据我国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关于“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A.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孙子、孙女属于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

C.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口头、公证、打印

D.接受继承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

2.在我国法律体系框架中: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D.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3.下列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

A.决定特赦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4.关于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要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坚持以人为本

B.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C.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

D.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5.某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其辖区内甲在其餐饮店提供微信订餐服务的同时,还超出经营范围买卖日化产品。于是该市场监管局人员乙、丙到甲餐饮店进行调查,要求调阅其手机中微信交易信息。因遭拒绝,于是二人扣押了甲的手机,暴力破解之后,调阅微信全部信息,乙、丙二人的行为没有侵害甲的哪些权利:

A.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B.财产权

C.言论自由

D.营业自由

央国企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真题解析,备考生不容错过

二、央国企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答案

1.【答案】CD。

解析:《民法典》第1127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A项错误;法定继承顺序有两层顺序,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录像、打印和口头遗嘱,C项正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接受继承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未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即默示接受继承,D项正确。故本题选CD。

2.【答案】ABCD。

解析:在我国法的效力位阶分别是:宪法效力最高,法律效力次之,行政法规效力再次之。法的效力大小取决于他们的制定主体。宪法的制定主体是全国人大,法律的制定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有权的地方各级政府。我们各级人大的权力高于各级政府的权力。故本题答案为ABCD。

3.【答案】ACD。

解析: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17)决定特赦…(20)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A、C、D项符合题意。B项基本法律,即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不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选ACD。

4.【答案】ABCD。

解析: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规定,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故本题答案选ABCD。

5.【答案】CD。

解析:《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调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此乙丙无权检查甲的通信,另外手机是甲的合法私有财产,乙丙同时侵犯了甲的财产权,本题没提到言论自由,营业范围必须严格按照工商登记进行,故不侵犯营业自由。故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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