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国企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库,历年真题精准解析

2023-06-26 13:41:25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小云

一、央国企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题目

1.《刑法》规定可以附加适用,又可独立适用的刑种有:

A.管制    B.罚金    C.剥夺政治权利    D.没收财产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的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C.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决定的

D.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财产流转的强制措施决定的

3.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姓名权的有:

A.干涉成年人更改姓名

B.假冒他人的姓名签订合同

C.盗用他人的姓名实施不正当的行为

D.非法剥夺公民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

4.下列自然人中可能成为犯罪主体的有:

A.醉酒的人

B.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C.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交流的方法包括:

A.调任    B.借用    C.转任    D.挂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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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央国企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答案

1.【答案】BCD。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种类分二种,即主刑和附加刑。对一个罪,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对数个罪,当然可以分别适用不同的主刑。第34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管制属于主刑,只可以独立使用。故本题答案选BCD。

2.【答案】BCD。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一般具体行政行为均可申请行政复议,但是,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有:一是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二是对民事纠纷的处理。故本题选择BCD选项。

3.【答案】ABC。

解析:《民法典》第101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D属于侵犯荣誉权。故本题答案为ABC。

4.【答案】ABD。

解析:《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BD。

5.【答案】AC。

解析:《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故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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