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23-04-17 09:33:52 来源: 文昌市政府办 责任编辑: 海艳

文昌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现将文昌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曲志浩等81人为我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公务员入职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缴交体检费等工作。

二、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6:30。

(二)体检集中地点:海口市维也纳国际酒店海口高铁东站店(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2—6号)。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一)体检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择日安排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的不合格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递补事宜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亲属跟随体检队伍等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咨询电话:0898—63332122。

附件:

附件1:文昌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

附件2:公务员入职体检注意事项

中共文昌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5日

原文标题:文昌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wenchang.hainan.gov.cn/wenchang/0601/202304/7ceeef7a645f4a7b973cb5e6a40844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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