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师资格报名】2021上半年广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21-01-13 16:31:10 来源: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责任编辑: 锦鲤

近日广东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最新的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公告,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及报名条件和考试流程都在考试公告中有具体的解释,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公告详情。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省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省(需持有效广东省内居住证)。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笔试报名及提交网上审核:2021年1月14日9:30至15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试考区。

第二阶段笔试报名及提交网上审核:2021年1月16日12:00-17:00,考区释放因审核不通过而产生的剩余考位,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属于广东省的考生及港澳台考生均可选择尚有余位的考区报考。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1月19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3月8日00:00至13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需对考生“居住证”申领所在地等信息进行采集。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

考生必须本人报考,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7.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8.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处理。

(四)考位统计

因考位有限,如考区报名额满则关闭考区报名系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报名期间每天11:00、16:00统计各考区剩余考位,并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eea.gd.gov.cn)公布。

(五)防疫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见附件4)要求,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4日

原标题:广东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eea.gd.gov.cn/shks/content/post_3167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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