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四川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2022-10-25 13:59:01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南玖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面试资格审查环节相关事宜的公告将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http://www.xyxf.gov.cn)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gzzrsks.com.cn)发布,不采用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5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的公告将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http://www.xyxf.gov.cn)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gzzrsks.com.cn)发布。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后,不再调整。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gzzrsks.com.cn)点对点进行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甘孜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甘孜州委组织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或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进入递补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州本次公招的最低总成绩。

(二)考察

考察由甘孜州委组织部统筹,州级招录机关和相关县(市)委组织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甘孜州委组织部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http://www.xyxf.gov.cn)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gzzrsks.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录用职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甘孜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涉及拉通排名的职位,由甘孜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根据报考该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者初任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在本州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州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纪律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相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本公告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纪律监督电话:0836-2877572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电话:0836-286870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附件1: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重要事项提示.docx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25日

原文标题:甘孜州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202.61.89.231/content-50-0662D134EBCB9B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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