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兵团事业单位考试《行测》(综合管理)18

2019-01-01 00:00:00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故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不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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