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韩城市事业单位考试《职测》卷84

2018-01-01 00:00:00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第一步,根据题意可知,5天的日期之和为115,而连续的日期是等差数列,根据等差数列的相关公式即可求解。

第二步,5项和为115,项数为5,根据中项求和公式可以求出第三项为:115÷5=23,所以5天中的第三天是23号。因为所翻的5天都是已经过去的日子,所以当天的日期应该是等差数列的第6项,根据通项公式可知第6天为:23+1×(6-3)=26号。


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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