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事业单位统考《职测》B卷4

2020-01-01 00:00:00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高顿公考

【思路】

基本法律是由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包括《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普通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包括《劳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

《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后面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刑事诉讼法》是人大制定也是由人大修改的,属于基本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等。程序法是为实现实体权利义务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

综上,刑事诉讼法属于普通法律、程序法。


因此,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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