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和招聘工作安排公告

2022-06-30 16:30:54 来源: 公务员考试网 责任编辑: 木子鱼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简称《招聘公告》)要求,现将202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入围资格审查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和招聘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2022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入围资格审查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75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号)要求,部分招聘岗位须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涉及岗位入围资格审查考生均须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测试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岗位代码:202205020040、202205020041、202205020042,详见《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安排表》(附件1)。

3.测试时间:2022年7月5日

4.测试地点:塔城职业技术学院(乘车路线:乘坐2路公交车到塔城职业技术学院站<终点站>下车)

5.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报地区人社局,由塔城地区人社局统一计算笔试总成绩后,于7月6日下午17时前在塔城地区人社局大门口进行公示,考生须自行前往查看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参加面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要求按电话和现场通知执行,具体事宜由塔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1-6161831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7月15日至7月18日,每日10:00-14:00,16:00-19:00;各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详见《202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安排一览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地点:塔城开放大学(塔城市塔尔巴哈台路436号,乘坐3路公交车到塔城开放大学站下车);

(三)疫情防控要求:

工作人员须:1.提供有效核酸记录;2.行程码绿码;3.每日体温监测;4.每日健康状况监测;5.近14日内旅居史报备;6.如实报告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确诊和疑似人员接触史等。

资格审查考生须:1.规范佩戴口罩;2.持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3.出具14天内绿色动态行程码;4.绿色健康码;5.考生在塔城市期间须按时参加当地的核酸检测;6.如实报告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确诊和疑似人员接触史等。

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及时联系塔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0901-6231771)了解入塔要求,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按照塔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程序及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根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资格信息以及享受倾斜政策项目的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填写《202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无毕业证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其中: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及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按要求转递考生人事档案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兵团师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兵团师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须提供同级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报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盖章。

(6)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五)资格审查递补。

对资格审查产生名额空缺的岗位,在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时间:7月21日至7月22日,共2天。(工作时间:10:00-13:30,16:30-19:30)

地点: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塔城市光明路44号,乘坐公交车2路到花园街站下车向东70米马路右侧。)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共5天,具体面试时间安排详见《面试须知》、《面试日程安排表》(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

2.面试地点:塔城开放大学(塔城市塔尔巴哈台路436号,乘坐3路公交车到塔城开放大学站下车);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5.面试形式及费用: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费40元/人,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6.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5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

(3)面试期间,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含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参加面试),出现名额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7.总成绩计算:

(1)综合管理类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计算

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岗位性质特点,按照: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于面试次日17时前张贴在面试考点外,同时公告下一环节安排和要求,考生须自行到现场查看,不再另行公告和通知。

五、体能测评

1.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岗位详见《塔城地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附件4)。

2.体能测评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5)执行。

六、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附件7)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附件8)执行。公安系统岗位须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附件9)。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在体检结果公示5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可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4.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含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其他环节安排

体能测评、体检环节时间及要求将随总成绩公示一并通知,不再另行公告和通知。

体检结果公示和考察环节具体事宜将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http://www.xjtc.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

八、其他事宜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后期发布公告或通知为准。考生应及时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考生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接收通知、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及邮箱

工作时间可拨打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9549、6230237

咨询邮箱:tcrsjsyk@163.com

监督电话:0901-6223804、6268240

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以上电话如无人接听,可将姓名、基本信息和咨询问题发至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我们将安排人员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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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安排表.docx

附件2:202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安排一览表.xlsx

附件3:塔城地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xlsx

附件4:202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xlsx

附件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附件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7: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docx

附件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

附件9: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含修订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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