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人公告

2022-11-07 10:56:10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编辑: 可橙

六、考核招聘的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

1.考核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以下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后,返还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人:XXX。提供时间:XXXX年XX月XX日。”)。

②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③《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由本人签名)。

④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同时提供原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人员、委培人员和特岗教师应同时提供原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⑤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基本情况表(签名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

⑥其他相关书面材料(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3.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考核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核,凡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及时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index.html)、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考核方式

考核以结构性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问答和社会热点分析,重点考核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报名通过考核形式应聘的人员需提前下载“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基本情况表”按要求填写后上传指定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4543),纸质版及佐证资料面试时一并提供给考核小组,结构性面试时进行综合评分。

1.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小组成员(考官)评分后,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最后考核得分。考核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需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考官表决通过,方可录取。

2.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和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为确保考核招聘人才质量,考核招聘岗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如该岗位考核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入围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入围人员超1:1比例时,由考核小组考官对入围人员中综合分相同人员进行排序,并按排序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告考核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七、考试招聘的相关要求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但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成绩平均分者不得入围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本岗位专业知识)

专技岗位(本岗位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应书面提交申请(落款手写签名及日期,并在手写签名上按手印)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身份证原件后,返还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人:XXX。提供时间:XXXX年XX月XX日。”),并在参加资格复审前提交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自愿放弃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名单和原因、递补名单等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index.html)、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3)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以下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后,返还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提供人:XXX。提供时间:XXXX年XX月XX日。”)。

②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无学位则不提供)。

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③《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由本人签名)。

④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同时提供原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人员、委培人员和特岗教师应同时提供原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⑤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4)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凡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

(6)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及时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index.html)、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2)面试时间与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体检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安排在同级别的另外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根据考试或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六)考试成绩(含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考核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有关事项(含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自愿放弃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人员名单和原因、递补名单、考察人选等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index.html)、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会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员将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index.html)、海南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开招聘单位名称、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机关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

联系电话:(0898)65362908;传真:(0898)65327471

中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电话:(0898)6530812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8616550。

敬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附件:

1.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汇总表.xls

2.2021年教育部专业目录.xlsx

3.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基本情况表.wps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7日

原文标题:2022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一号)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211/t20221107_3302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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