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人公告

2023-01-30 16:31:20 来源: 乐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 可橙

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内容简介

一.招聘人数:35人

二.报名时间:见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县春节返乡人才对接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招聘工作质量,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4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事业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5人,其中考核招聘5人,考试招聘30人。具体岗位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职称以及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30日(报名公告发布之日),具体为: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3)年龄18周岁以上、43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4)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7.报考人员工作经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

8.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报名公告

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本次招聘分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两场。考生可及时登陆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当天到达招聘会现场了解招聘工作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到现场报考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有关招聘进展情况。

1.第一场:考核招聘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10:40至14:00;

报名地点:海南迎宾馆南海厅(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三路9号);

(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考核招聘面试时间及后续事宜另行通知)。

2.第二场:考试招聘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10:40至14:00;

报名地点:海南大学多功能综合体育馆。

(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考试招聘笔试、面试时间及后续事宜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的身份证号码(或第三代社保卡号码)须一致。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复审同步进行,考生按要求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陆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者招聘会现场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

(1)报名表。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第1号)公告下载完整表格填写,附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并由本人在报名表上签名。

①报考考核岗位的考生填写《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②报考考试岗位的考生填写《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4)

(2)提供证明材料(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①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报名与考核、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或第三代社保卡号码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少数民族以户口本民族为准);

③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

⑤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1份;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⑥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⑦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工作证明。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

⑨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1份;

⑩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报考考试岗位的退伍军人、随军家属报名时分别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武部等有关部门提供的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以及退伍军人证书、军属审批表等为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为笔试人选。

本次考核、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及《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资格审核。工作人员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由工作人员和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入围笔试、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发布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笔试、面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说明材料(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模板见附件7)。

(三)笔试:笔试对象为报考考试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设合格分数线(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岗位不受合格分数线限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设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上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3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到面试之前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1)报考考核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报考考试岗位并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的考生

2.面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能力等。

3.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考核岗位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考试岗位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考核岗位其中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考试岗位其中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排名高的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4.面试时间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核/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坚持灵活务实和“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人社部门负责指导考察工作。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入编人员须在我县服务满5年,方可调离我县。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其中县融媒体中心人员入职后,按照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后续根据融媒体中心运营情况重新确定工资福利。

(二)福利待遇

1.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领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拔尖人才(D类人才)4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E类人才)2400元/月,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16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2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D类人才)4.8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E类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2.8万元/年,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1.9万元/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4万元/年。

2.符合相应条件的,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补贴参照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标准,住房租赁补贴为1600元/月,购房补贴为1.9万元/年。

3.符合相应条件的,试用期转正后可申领一次性安家费和岗位津贴,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人才安家费为10万元,每月发放岗位津贴30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安家费为6万元,每月发放岗位津贴2000元,岗位津贴连续发放五年。

4.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我县引进人才有关购房政策。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招聘工作方案由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七、特别提示

(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简化相应程序、压缩报名审核时限,使我县招才引智工作更加便捷、高效。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审核方式进行,其中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在招聘活动现场完成,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此次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

咨询电话:0898-85523454(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4.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同意报考证明

6.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7.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

8.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0日

原文标题: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综合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原文链接:http://ledong.hainan.gov.cn/ledong/0400/202301/a54eeafb5f2b40c3b50792e63dc20ac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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