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台州三门县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公告_统考

2023-04-12 17:01:08 来源: 三门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翡珂

六、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技能测试

增设技能测试的岗位共1个(三门县文化馆表演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制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报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予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名: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2.若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3.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名在前;4.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需另行复试面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增设技能测试岗位考生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名:1.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2.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后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3.若技能测试后总成绩也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4.若笔试总成绩仍相等,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名在前;5.若各项成绩均相等,则需另行复试面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增设技能测试项目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各招聘岗位根据排名先后顺序并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截止聘用文件发布之前,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形,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递补。

发布聘用文件后,被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在户口簿上变更服务处所,或者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聘用后在本县服务满5年。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县。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组织提拔等除外。

(二)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应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专业名称注册填报专业,并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结果一致,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未取得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按大专、本科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在报名截止日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日期为准)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及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考生专业条件予以审核,审核结果作为本次招聘资格条件认定依据。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名,但最终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八)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以及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九)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一)面向三门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招聘岗位,报名对象范围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的特定对象,其他人员报考无效。

(十二)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十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6-83361711。

十一、咨询和监督

(一)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

(二)对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要求、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需要咨询时,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考人员对于《2023年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涉及的内容有歧义或者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处理的最终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对于招聘范围、对象、具体流程等共性问题,以及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操作等问题,可联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3361711。

(五)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3313533。

附件:

2023年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原标题:2023年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anmen.gov.cn/art/2023/4/10/art_1229320306_3863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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