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2023云南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2023-09-20 09:05:40 来源: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责任编辑: 桃子
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3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更好实现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目标任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楚雄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院党组研究,拟公开选调4名编制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调4名编制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3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除外);
5.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工作年限等条件符合调动相关规定,所在单位、所在地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名;
7.符合岗(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8日(含节假日)。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选调的人员,填写《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3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统一扫描为PDF格式,命名为“xxx选调报名材料”后发送至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机关党委办公室邮箱:jgdwbgs3015903@163.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的不能参加选调。
本次选调不设比例限制,凡有人报名,即按照程序开展选调工作。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在报名岗位规定的范围、是否符合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在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考核。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作为考核指标,实际操作能力和面试各占5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报名岗位,采取现场操作仪器设备、现场实验测试等方式进行。
面试。面试以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及岗位匹配度。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认真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格、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廉洁自律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经考察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由综合成绩排名其次的人员递补。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由综合成绩排名其次的人员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选调对象。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经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党组讨论同意拟选调人员,在州人社局网站、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如有劳动人事关系纠纷,取消选调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公开选调工作,楚雄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严格执行选调程序和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选调工作。
(三)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在报名、业绩评价、面试、考察等过程中,有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选调工作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选调人员岗位聘用由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根据空岗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申请结束时间有效,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未尽事宜由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6011917(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机关党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78—3129007(楚雄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878-6011921(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机关纪委)
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
2023年9月14日
原文标题: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2023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cxz.gov.cn/info/egovinfo/1074/xxgk_cont/11532300568802305C-/2023-09180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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